作者:admin人气:0更新:2025-11-07 16:40:16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主要针对宁夏的中小融资担保机构,对满足不同补助条件的担保机构及其业务,将按政策要求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
现将2017年度自治区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融资担保业务要求
1.符合条件(具体条件参照《办法》)的担保机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户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2.对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不额外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其它相关费用;
3.对企业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平均不得高于担保额度的3%。
4.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1年以上,运转正常,无不良记录。
二、补助内容
补助资金主要采取以下支持方式:
1.担保业务补助:对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年发生担保责任额给予不超过2%的业务补助;
2.增资奖励:对民营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实有担保资金)的,按当年实际增资额给予不超过5%的增资奖励。
三、申报材料
担保机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大小)。
1.申请补助资金的书面文件;
2.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包括电子版);
3.担保业务汇总表(附件2,包括电子版);
4.增资证明材料;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与合作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担保合同(复印件)和履约情况说明;
8.担保业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9.放款通知书或存款进账单等贷款落实凭证;
10.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11.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市、县财政部门还须提供申请专项补助资金的书面文件和本地区担保机构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汇总表,申请表格电子版请到宁夏财政厅官方网站下载。
四、申报方式
区级担保机构直接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担保机构向所在地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市、县财政局在初审的基础上,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财政厅申报。
五、截至日期
2017年度融资担保业务补助分两次申报,其中:上半年申报以2017年1月1日-6月30日为节点申报,下半年申报以2017年7月1日-12月31日为节点申报,分别于2017年7月20日和2018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过期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相关申请文件及附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3909556677@126.com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马国栋
联系方式:0951-506942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最近人物
视频 | 对话宁夏新三板企业,融资、股权、辅导机构……如何解决这些痛点!(上)视频 | 金河科技闫建国、上陵牧业沈致君、长江证券贾燕共话新三板!(下)
专访宁夏立兰酒庄邵青松,国务院小宴会用酒是起点,中国最好的葡萄酒是目标!
专访 | 银川杞里香,从大学生创业到年入8000万,下一个目标是上市!从宁夏大学辞职创业,如今总资产达5.8亿,引泰国首富和行业巨头争相投资!行业领军 | 专访宁夏万仕隆孙胜军:2017年继续夯实中国制冷系统集成服务商基础!宁夏商界人物 | 上了1年学,跑了10年车,从收破烂到身价超20亿!
专访宁夏国旅董事长徐辉 | 精耕细作,我们始终致力于传播宁夏之美!方陆:宁夏中房要成为社区居民美好生活服务商!【专访】银川中房物业董事长王钦玉:从军医到企业挂牌新三板,每一个挑战都源自“琢磨”!专访宁夏共享集团副总裁杨军,一家50年的传统企业如何利用科技手段进行产业升级!
加入宁夏企业家协会
请咨询:15184037772(狄菲)
宁夏第一财经
深度报道各行业领导者。
联系方式:
0951-5557331
标签:融资性担保业务
本站和 最新资讯 的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本历史页面谨为网络历史索引,不代表被查询网站的即时页面。